
中访网数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兴业证券”)于2025年6月2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《股东会议事规则》。新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公司股东会的召集、提案、召开及表决程序,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,并明确了累积投票制等关键机制的实施细节。
核心修订内容包括:
1. 股东会召集程序优化:明确董事会、审计委员会及股东在临时股东会召集中的权责,规定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%以上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会议,且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。
2. 中小投资者保护强化:要求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,禁止有偿征集投票权,且不得设置最低持股比例限制。
3. 累积投票制适用范围扩大:在选举董事时,若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%或关联方合并持股超50%,或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,必须采用累积投票制。
4. 表决与信息披露规范:明确同一表决权不得重复投票,要求股东会决议公告需列明表决详情,并保存会议记录至少十年。
5. 违规处理与司法救济:新增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的诉讼机制,强调法院裁决前应执行决议,裁决后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
此次修订依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及监管要求放大炒股资金,旨在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,保障股东合法权益。兴业证券表示,新规则将助力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,为业务稳健发展奠定制度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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